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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

 
  2006年5月15日下午,学院党委在沙龙舞台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此次报告会特邀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笑英主讲,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机关人员,共有260多人参加。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志刚主持了报告会。

  张笑英副局长在报告中,围绕当前职务犯罪的基本概况,就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职务犯罪三个基本问题,对如何同职务犯罪特别是高校的职务犯罪做斗争进行了全面论述。

  为了更好地说明什么是职务犯罪,张副局长重点论述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即犯罪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和应受刑法惩罚的行为”。其中在谈到“应受刑法惩罚的行为”这一特征的时候,张副局长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分工上的不同做了简要的区分。在明确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后,张副局长又结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具体论述了如何更准确地认定犯罪的问题。

  在做了充分的理论铺垫后,张副局长回到职务犯罪这个主题上来,依据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清晰地界定了职务犯罪的概念,突出强调了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犯罪主观方面一定是故意的。

  一般而言,职务犯罪可以分为经济类和渎职类。张副局长结合目前高校经济类职务犯罪多发的特点,详细论述了贪污罪、挪用罪、受贿罪等经济类职务犯罪。张副局长还指出了每种罪的特点,结合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详细论述了职务犯罪主观方面的原因。她一针见血地指出,之所以会发生职务犯罪,就是当事人对物质的需求超出了他获得物质的能力所许可的范围,从而导致了心理失衡。需求不断增加变成了一种强烈的欲望,并最终导致违法犯罪。犯罪的过程虽然是短暂的,但其犯罪心理的积淀是长期的,特别是思想上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变化过程。针对这一点,要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从主观上就是要认真做好教育工作。在这方面,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一定要下功夫做好这件事情。在教育过程中要认真给党员干部们算好三笔账,一是前途账,二是经济账,三是亲情账。教育他们过好三关,一是权力关,二是金钱关,三是美女关。尤其是要教育年轻同志正确处理好个人需求的问题,努力保持心态的平和。只要教育工作做细了,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就能很好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客观方面,回顾以往案例可以发现,高校之所以发生职务犯罪,就是因为“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因此就需要我们积极建章立制,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从而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保护好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要犯罪、不能犯罪。

  与会人员普遍感到,这次报告会非常好,提高了大家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此次报告会是学院党委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的第一场专题报告会,今后学院党委还将举办类似的培训活动。

                                        学院纪委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