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简介 | |
北京舞蹈学院学生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承认《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接受校党委、市学联领导,并受校团委指导和帮助的群众性组织。凡在学院注册的中国学生均可为其成员。我校学生以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成为“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所需的合格人才而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而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学生会以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引导同学和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作为首要任务。致力于沟通广大同学与学院党委和学校的联系,参加民主协商对话,民主管理能力和监督。全力帮助广大同学表达正确合理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为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外校的联系,参加学院和外校组织的活动的工作目标。同时,根据同学的特点开展学习、文体等活动,培养同学的各种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同学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最终达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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