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08年MFA(艺术硕士)录取方案
一、遵照国家对艺术硕士培养模式的要求,凡通过国家MFA(艺术硕士)统一考试(分数线85分)取得了复试资格的考生,北京舞蹈学院以复试成绩为录取标准:凡政治达到25分、艺术理论达到90分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排名录取(最后一名的专业成绩录取到128.6分)。
二、招生指标30名。
三、各专业方向录取名额分配如下:
编导专业:7名;
表演专业:23名(含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等方向)。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