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专业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院校。为实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的发展目标,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热诚欢迎优秀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聘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二级学院院长
1、创意学院院长
创意学院对应舞蹈学领域下的编导专业和戏剧影视学下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与能力的高层次创作人才为目标。统筹管理下设的编导系、现代舞教育研究中心与艺术设计系,原艺术传播系的新媒体艺术方向划归编导专业。创意学院涵盖了学院传统的编导专业,以及新兴的现代舞与设计、媒体专业,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强调通过交流融合,与时代前沿同步创新发展。
2、人文学院院长
人文学院对应舞蹈学领域下的舞蹈学专业和管理学下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以培养适应舞蹈文化研究和管理的高层次综合人才为目标。统筹管理下设的舞蹈学系与艺术传播系,以及公共基础部和思想政治教研部。人文学院涵盖了学院传统的舞蹈学专业与新兴的艺术管理专业,在继承发展学院传统舞蹈学研究的优势基础上,注重人才培养在文化研究、传播和管理上的拓展。此外,公共基础部和思政部在完成全院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之外,可以通过整合教学资源,与人文学院的教学研究融合发展。
3、教育学院院长
教育学院对应舞蹈学领域下的舞蹈学专业(教育方向),以培养适应舞蹈教育发展的不同方向和多层次教育人才为目标。教育学院针对更广泛意义上的舞蹈教育设置相关专业方向,主要包括舞蹈专业教育和舞蹈素质教育等多个层次,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
(二)教学系主任
1、中国古典舞系主任
2、中国古典舞系副主任
3、中国民族民间舞系主任
4、芭蕾舞系主任
5、国际标准舞系主任
6、音乐剧系主任
7、音乐剧系副主任
以上教学系介绍详见北京舞蹈学院官网。
二、应聘条件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校内人员报名资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除须满足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艺术教育规律,熟悉教学、科研工作,有较丰富的高等艺术教育管理经验,认同北京舞蹈学院的办学理念。
3、应具有较为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把握相关学科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4、应聘系主任应具有正高级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副主任应具有高级或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学院院长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职务。
5、身心健康,校外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应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以下资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
1、填写《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各类证书扫描件(面试时需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验证);
3、近5年内的3篇代表性论文扫描件;
4、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等资料的扫描件。
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应聘材料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8月31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之后通知本人。
(三)面试考评
9月4日—5日,进行面试答辩。
(四)组织考察、遴选任用
公开招聘的职位经面试考评或组织考察后无合适人选的,校党委可以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聘任或暂时空缺。
四、待遇
以上岗位均为全职聘任。实行聘用合同制,首次聘期4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任职期间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京外受聘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北京舞蹈学院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舞蹈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邮编:100081)
联 系 人:陈华
联系电话:010—68935719 13701132517
传 真:010—68935719
报名及咨询邮箱:bw_z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bda.edu.cn/
(校内干部聘任安排详见校园平台公告栏)
北京舞蹈学院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