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等学校、社会力量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工作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自北京舞蹈学院与北京市11所小学签署了合作协议、正式参与“北京高等学校、社会力量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工作以来,“高参小项目组”在学院“坚持高层次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普及教育”理念的引领下,积极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以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整体目标,从引导学生的艺术兴趣入手,建立以舞蹈课程与相关艺术课程相联系、课堂教学和社团活动相结合的小学美育体系,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引导学生体验美、欣赏美、感受美和创造美。
根据学院“高参小项目组”的需求,现学院将扩充“高参小”师资库,招聘专/兼职项目师资,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小学舞蹈教师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2.具有舞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
3.在读研究生(仅限北京地区)、在职优秀舞蹈教师(仅限北京地区)或具有良好舞蹈教育背景的社会人士,能够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参与项目教学。
4.能够长期坚持教学并具有相关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要求
1. 具备较强的小学舞蹈教学能力和一定的表演能力,能够掌握普及课程的教学理念,合理引导学生学习。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项目组、授课小学互动合作。
3. 积极参加项目组的培训活动、教研活动,按时提交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等相关教学文件。
4. 积极配合所在教研部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演出或活动。
5. 具有少儿舞蹈编创能力者优先。
四、考核与待遇标准
1. 教学考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中期考核,考核结果项目组将及时向本人反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任教。
2. 项目组按课时计薪酬,按月支付。
五、应聘办法
1. 投送简历至项目组招聘专用邮箱(简历见附件);
2. 截止时间:2016年6月 10日;
3. 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来校参加面试;
4. 面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
(包括2分钟内舞蹈剧目表演和教学能力测试)
?口试
六、联系方式
1. 招聘邮箱:gaocanxiaoziliao@163.com
2. 联系电话:010---68936029
3. 联系人: 李老师
4.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教育学院“高参小项目组”
北京舞蹈学院“高参小”项目组
北京市学校舞蹈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