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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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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我校党委书记王旭东主持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校长郭磊,副校长邓佑玲、王伟、赵铁春、刘岚,纪委书记张盈以及党委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了本次学习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北京市委第五巡回督导组第四小组督导组组长李鸿江出席本次学习会。

      

      

      王旭东书记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他希望全体班子成员要自觉学习,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对于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我校改革发展。学校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组织部门、各教学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会上,王旭东书记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别针对2015年12月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规范高等教育的重要大法,为实现依法治教、民主管理学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规范了高等学校的办学之道。他要求,全体班子成员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和学校“管理建设年”要求,将《高等教育法》学习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他特别提出,我校要尽快依据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结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不断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加快我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充分发挥作用。他还领学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学习其内涵要义,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思考如何切实将《实施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郭磊校长及其他班子成员都表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其实质是确立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辩证统一。今后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充分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李鸿江组长介绍了近期北京市高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和要求,并对我校前一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亮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校作为特色鲜明的艺术院校,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出自己的特色,总结出更多更好的经验,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更大的成效。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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